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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医疗器械注册办理方式介绍

文章出处:政策解读 网站编辑: 迅恩医疗 阅读量: 发表时间:2020-05-20 16:02:33

随着外贸进出口的往来,行业间的沟通也变得更加频繁,最近几年,医疗行业也慢慢的加入到这个队列中。尤其像一些外国进口医疗器械厂家,也在我们这边进行了相应的注册登记。小编接下来就对进口医疗器械进行详细的说明。

迅恩-恢复的

进口医疗器械注册办理方式

(一)进口医疗器械首次注册

(二)进口体外诊断试剂首次注册

1.受理

医疗器械注册代理申请人按照本《指南》第八条要求,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提出申请,受理人员根据申报事项按照《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2014 年第 43 号)、《关于印发境内第三类和进口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关于公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2014 年第 44 号)的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报资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予以受理;申报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报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在 5 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审查

受理人员自受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申报资料转交技术审评机构。技术审评机构应当在 60 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的技术审评工作,应当在 90 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的技术审评工作。需要外聘专家审评、药械组合产品需与药品审评机构联合审评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技术审评机构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的时间和申请人补充资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审评时限内。

3.许可决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应当在技术审评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安全、有效要求的,准予注册。对不予注册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申请复审和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将行政许可决定送达申请人。

十三、审批时限

1.受理:5 个工作日;

2.行政许可决定:20 个工作日(不含技术审评和申请人补充资料及补充资料审评所需的时间)。20 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总局领导批准,可延长 10 个工作日。

十四、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环节:受理

(二)收费项目:进口医疗器械首次注册

(三)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2 号)和《关于印发〈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006 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2015 年第53 号 )。

(四)收费标准:进口第二类收取费用21.09 万元;进口第三类收取费用30.8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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